12月17日10時許,寧夏公安廳交管局十七大隊民警在金積收費站執(zhí)行勤務時,發(fā)現(xiàn)一輛重型牽引半掛車駕駛員和多輛小轎車后排乘客未按規(guī)定正確使用安全帶。
民警問:“為什么不按規(guī)定使用安全帶?”駕駛員答:“套上去方便,長時間開車下邊的這根安全帶勒著肩膀不太舒服?!泵窬攬黾m正:“這樣系安全帶是不正確的,發(fā)生交通事故車輛碰撞瞬間,由于汽車的巨大慣性,駕駛員容易被甩出車外造成傷害,這樣‘套’安全帶防護不了人體,反而容易造成傷害。”隨后民警對駕駛?cè)宋窗匆?guī)定使用安全帶的違法行為進行了處罰。
高速交警溫馨提示:行車途中,在遇到緊急情況需要制動時,安全帶可以將乘客牢牢固定在座椅上,以免乘客的頭部和其他重要部位受到外界碰撞沖擊,甚至被外力甩出車外。因此,行車中駕乘人員都應全員全程系好安全帶。(高速交警十七大隊 馬占鵬)